當場罰款行政處罰的條件包括什麼?

對於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並有以上三種情形之一的情況下,可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第一,予以警告的行政處罰;第二、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第三,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

當場罰款行政處罰的條件包括什麼?

1、執法主體具有法定性

當場處罰程序只能由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實施,除此之外的其他機關的人民警察和其他主體都不能適用當場處罰程序處理治安案件,這是法律對於執法主體的限制性規定。

人民警察查處治安案件的行爲是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爲,所謂“依法執行職務”是指人民警察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履行職責,包括直接查處的,羣衆指控或扭送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也包括人民警察接到報案趕赴現場後。行爲人或證人都在場或雙方當事人主動找人民警察要求處理的案件。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如果在非工作時間發現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應當及時予以制止,並將違法行爲人送交當地公安機關或正在執行職務的具有治安案件辦案權的民警處理,而不能直接適用當場處罰程序處罰。

2、違法事實確鑿,情節輕微,因果關係明確

適用當場處罰程序辦理的治安案件,必須確有治安違法行爲,而且案情簡單,情節輕微,因果關係明確,不需進行多方查證。其中違法事實確鑿,一是指要有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違法事實的存在及性質、程度,二是確有充分證據證明是當事人所爲。根據

當場處罰程序的適用,必須以情節輕微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爲限,對其他案件應裁決其他處罰種類,這是當場處罰程序適用的前提條件。

3、符合法定處罰種類和幅度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適用當場處罰程序處罰的種類是罰款和警告。罰款處罰的幅度是:對公民處200元以下,對單位處1000元以下。這一規定表明:當場處罰程序僅限於數額較小的罰款和警告。除此之外的治安處罰,因爲較嚴厲,涉及的案件較爲複雜,對當事人的影響較大,故要慎重行事而不適用當場處罰程序。在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狀況下,劃定這一罰款數額標準,是比較恰當的,從經濟能力上說,單位顯然強於公民,不能適用統一標準。對公民處2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00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的違法行爲,通常屬於輕微的違法行爲,其影響和社會危害性都不大,所以適用當場處罰程序。

4、有法定依據

對當事人進行治安處罰,不僅要有法定依據,而且法定依據必須明確具體。因此,凡是法定依據不明確不具體的,即使符合其他條件,也不能適用當場處罰程序。

只要是犯錯情節不嚴重的話,行政機關是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的,但在執法的時候,行政機關還是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不能在中間做出一些違法的行爲,所以,作爲公民的我們一定要遵守法律,不能做出一些違反法律規定的事情,不然等待大家的就只有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