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訴訟時效二年還是三年?

一、一般訴訟時效二年還是三年?

一般訴訟時效二年還是三年?

一般普通訴訟時效是3年,比如債務糾紛,家庭財產分割爭議以及對遺產的繼承存在異議的,都需要在知道爭議存在之後的三年內,選擇向法院起訴維權。對於特殊兩年的時效,比如專利糾紛。故此在糾紛發生之後,首先要求確定此糾紛的訴訟時效具體是多久。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欠條的訴訟時效怎麼計算

1、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3年。需要說明的是,此類訴訟案由應爲基礎法律關係。

2、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覆》中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後,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後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後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據此,此類欠條的訴訟時效應從出具欠條之日起開始計算。

3、基於“借別人錢就是欠別人錢”的理解,很多人在向人借錢時出具欠條。若欠條明確了還款期限,此類糾紛的訴訟時效當然容易計算。如因民間借貸出具的欠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應按最高法院有關欠條的訴訟時效批覆處理,從出具欠條之日起滿3年。

債務關係建立之後,不管是否可以透過協商來處理,都是需要關注法律法規範對於實施時效的規定的,這主要是由於可能他人並不能償還到期的債務。也即任何想要尋企司法幫助的,都必須要在訴訟時效範圍內,提交民事訴狀給法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