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的流程有哪些

(一)參保人須持有效身份證原件到參保地的社會保障分局打印基本養老參保繳費憑證一份;
(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攜基本養老參保繳費憑證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
(三)當跨省轉移的參保人沒有重新就業參保以及男性年滿五十週歲和女性年滿四十週歲併到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原參保地保留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保險帳戶;
(四)由參保人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待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接收函後,直接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九條
國家採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的流程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