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能否申請延期舉證

在行政訴訟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申請案件延期舉證,那麼在申請過程中一定要給出足夠的理由,證明當事人在舉證期間內確實無法蒐集到直接證據,必須申請案件延期舉證。
民事訴訟證據規則》第三十六條,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准許,可以適當延長舉證期限。當事人在延長的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仍有困難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請,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行政訴訟能否申請延期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