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的原告需要證明什麼

行使訴訟的原告需要證明其起訴是符合法定條件、以及行政機關對其所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爲不合法的事實,並且提交起訴被告不作爲的事實材料行政賠償中損害事實的證據材料。
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七條原告可以提供證明行政行爲違法的證據。原告提供的證據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舉證責任。

行政訴訟的原告需要證明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