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印件字很少可以做筆跡鑑定麼?

一、複印件字很少可以做筆跡鑑定麼?

複印件字很少可以做筆跡鑑定麼?

複印件不可以做筆跡鑑定。

所有的鑑定材料都需要經過雙方質證,沒有經過質證的材料不能作爲鑑定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不能和原件覈對的無異的複印件不能作爲定案依據,所以複印件不是不能作爲筆跡鑑定的依據。

筆跡鑑定:是根據人的書寫技能習慣特性在書寫的字跡、符號、繪畫中的反映,透過檢材與樣本筆跡的比較、鑑別,從而確定檔案物證書寫人的專門技術。筆跡鑑定的任務是對可疑文書物證上爭議筆跡或簽名的書寫人作出科學判斷,進而爲判斷文書物證是否爲僞造、變造提供客觀依據。

二、單獨的筆記鑑定可以做證據嗎?

法院所要求提請的證據須是具有鑑定資格的法人單位出具的證明。只有你有法定鑑定機構出具的合法證明,在法律上即視爲有效!事實上由書法鑑定大家做出的筆跡鑑定準確率幾乎高達100%,排除一般人爲因素而言,所以法律上才支援筆跡鑑定作爲證據使用,如果只有65%的話,證據法是不會選取的。

筆跡鑑定屬於證據的一種,在法庭上可以做爲證據使用。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規定: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爲定案的根據。

綜合上面所說的,複印件是屬於把寫的原件利用複印的方式而呈現出來的檔案,對於此檔案如果要進行筆跡鑑定的話,那麼就需要提供原件,而對於複印件這個是得不到鑑定部門認可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就要多諮詢一下,只要鑑定的結果出來就可以作爲證據來進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