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程序都有哪些

1、原告將起訴狀和有關證據材料遞交人民法院;
2、人民法院在接受當事人遞交的材料後進行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當即立案,立案後確定開庭日期、時間、法庭和承辦法官;
3、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副本發送被告,被告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法院立案程序都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