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強制措施的特徵有什麼

行政強制措施的特徵如下:
1.具有具體性。行政強制措施屬於具體行政行爲。
2.具有強制性。
3.具有限制性。它屬於行政限制行爲,而不是行政賦權行爲。
4.具有預防性。
5.具有臨時性、應急性。
6.從屬性和獨立性相結合。
7.具有非制裁性。
8.具有可訴性和法律性。
【法律依據】
《行政強制法》第2條,本法所稱行政強制,包括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爲制止違法行爲、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爲。行政強制執行,是指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強制履行義務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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