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殘疾幾級爲無民事能力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要求,精神殘疾一級及二級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不不能辨認自己行爲的成年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爲。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爲的,同樣是如此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條、二十一條的規定: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爲的成年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爲。不能辨認自己行爲的成年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爲。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爲的,適用前款規定。

精神殘疾幾級爲無民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