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組織部是否能被行政訴訟

市委組織部是屬於政府行政機關之一,對市委組織部作出的行政行爲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法》第二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市委組織部是否能被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