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有權可以代替行政機關進行強制執行嗎

可以的。行政機關未被賦予對特定事項的強制執行權而又需要執行時,就需要依規定去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我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本章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也就是說,行政機關未被賦予對特定事項的強制執行權而又需要執行時,就需要依規定去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另外,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前,應當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書送達十日後當事人仍未履行義務的,行政機關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人民法院有權可以代替行政機關進行強制執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