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能否阻卻強制拆除

對於違法的建築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如果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阻卻強制拆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對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行政訴訟能否阻卻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