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多少?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多少?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多少?

參保人員按自然年度自主選擇繳費檔次進行繳費。個人繳費標準目前設爲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12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可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一次性轉移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繼續參保繳費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國家爲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無論在哪繳費,也無論是否間斷性繳費,個人帳戶都累計記錄參保人權益。個人繳費、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集體補助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帳戶。個人帳戶儲存額按國家規定計息。

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年滿60週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週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二、如何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納手續?

1、每月1-20日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社保所提出申請;

2、社保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當場予以審覈。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參保登記。不符合條件的,退還資料給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3、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月,並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後,1-20日到申報地社保所進行養老保險待遇資格初審;

4、鄉鎮社保所對養老待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縣社保局居民養老科,居民養老科1-24日進行資格複審;

5、縣社保局按月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綜上所述,沒有在企業上班的城鄉居民,在不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的情況下,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可以選擇適當的繳納標準,目前分爲12個檔次,最低是每年500元,最高則是3300元。城鄉養老保險每年繳費一次,等參保人年滿60週歲後可以領取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