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何時領是正確的?

退休金何時領是正確的?

一、退休金何時領是正確的?

按照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在法定退休年齡生日的當月去申請辦理退休,那麼這樣的話,在第2個月開始就可以正常領取退休金的待遇,只要自己符合累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那麼都可以正常領取退休金待遇。

工齡是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爲生活資料的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繳費年限是指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規定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有關社會保險費的累計年限,是計發社會保險待遇的依據之一。它不同於連續工齡,但二者在時間上有一定的承襲關係。

退休金一般都是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列支,而養老金是由社會保險資金列支的。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如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不含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單位)的退休待遇簡稱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費;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統稱爲養老金。

退休金是退休人員的生活保障,工人退休金按照工齡進行發放。每工作一年100元,以此類推工齡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參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參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齡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進階工,中級工,還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務員也要不分職位高低一律平等。

二、工齡的計算方法

對按照有關規定招用的臨時工,轉爲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後一次在本企業從事臨時工的工作時間與被招收爲勞動合同制工人後的工作時間可合併計算爲連續工齡。

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前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後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要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計算繳費年限,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或繳費年限。

退休金髮放的有關的我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計算公式是: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比例))〕÷2×繳費年限×1%

(2)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是國務院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等因素,做了統一規定。)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實施個人帳戶前的繳費年限×1.3%×平均指數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購買了相應的養老保險的那麼在退休以後可以按照規定領取到相應的退休金,而退休金的發放標準主要是達到了退休年齡以後,而且和勞動者自己的勞動工齡是有很大的關係的,只是沒有直接的關係,總體來說退休以後的情況還是比較樂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