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死亡後退休金怎麼辦?

退休人員死亡後退休金怎麼辦?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公司每月要爲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中包括了基本的養老保險,即退休之後每月有退休金,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要求。但如果退休人員死亡後,那之前繳納的社保中的退休金還能領嗎?下面本站小編來簡單談談退休人員死亡後退休金怎麼辦的問題。

一、退休人員死亡後退休金還能領嗎?

退休人員死亡後的次月起停發退休金。

但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者個人死亡的,個人帳戶餘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所以參保者死亡後,其家屬可憑身份證,死亡證等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參保者個人帳戶餘額。同時可以申請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

二、退休後死亡社保待遇

1、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待遇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卹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卹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1)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的補助費用,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標準。從某些地方規定來看,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如大連,喪葬補助費爲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2)遺屬撫卹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卹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卹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卹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如大連,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的標準發給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外,供養直系親屬還可以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以及物價補貼之和領取親屬救濟費。

2、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的社保待遇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病殘津貼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對前述特殊參保人員給予的經濟補償。病殘津貼屬於新制度,目前還沒有相應的津貼標準,需要出臺相應的配套規定。

根據上訴小編談的“退休人員死亡後退休金怎麼辦”的問題及衍生知識可以知道,退休人員死亡後家屬是不能繼續領其退休金的,但是可以憑身份證和死亡證明等所需證明到當地社保機構領取一次性的喪葬補助金和家屬撫卹金。希望以上的內容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