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發性醫療事故醫院就沒有責任嗎?
確認屬於醫療事故的,醫院就有責任,若醫院無責,就屬於醫療事故,醫療事故的認定標準是:
1、發生醫療事故的主體是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
2、行爲的違法性;
3、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
4、過失行爲和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二、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一)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範的診療;
(二)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盡到合理診療義務;
(三)限於當時的醫療水平難以診療。
三、醫療事故賠償爭議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四、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根據哪些因素確定?
(一)醫療事故等級;
(二)醫療過失行爲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係。
綜上所述,在醫療事故中醫院肯定有責任,但醫院的責任大小可以透過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確定,或者雙方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醫療事故,如果醫療事故造成了特別嚴重的後果,醫療機構有義務在12個小時之內向當地的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