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怎麼起訴

醫療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怎麼起訴

一、醫療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怎麼起訴

1、醫療糾紛損害的起訴方式:

(1)首先,當事人應當收集相關證據,證明其在此醫療機構就診等事實,並起草起訴狀。

(2)然後,向法院提交起訴狀及證據。

(3)最後,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審理、裁判、執行。

2、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

第一百三十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四十八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二、醫療糾紛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1、醫療民事糾紛與其他民事糾紛一樣,屬於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屬民法的調整範疇。根據 “私法自治”的原則,通常情況下,國家不予干預。

2、因此,雙方當事人可以就醫療糾紛進行協商,也可以進行民間調解和行政調解。

3、從理論上講,醫療合同糾紛也可進行仲裁解決。

4、國家對醫療民事糾紛的干預表現爲民事訴訟,需要當事人起訴才能發生。也可以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解決。

發生醫療事故後首先要想着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的結果能讓雙方都接受,一般就能協商成功,但是如果雙方無法協商一致,那麼就只能透過起訴的方式來解決了,起訴的話需要遵守相關的起訴流程來,如果自己不是很懂也可以直接委託給對應的律師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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