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構成要件

第一,行爲人爲醫療人員,其主觀心理狀態是過失,該過失包括失職過失和技術過失。
第二,該過失存在損害結果。
第三,行爲人的過失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需要注意的是醫務人員的過失行爲直接造成病人傷亡的,才能確定爲醫療事故,否則不屬於醫療事故。
根據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醫療事故構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