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療過失醫生有罪嗎
醫療過失,醫生依法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醫生依法承擔下列責任: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五條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
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於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對發生醫療事故的有關醫務人員,除依照前款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並可以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
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二、醫療事故責任比例怎麼劃分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36條規定,專家鑑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爲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爲的責任程度。
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爲責任程度分爲: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爲造成;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爲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爲起次要作用。
(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爲起輕微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四種責任程度劃分僅僅是定性,而沒有完全解決定量的問題,即具體應承擔多少比例的責任。
有人認爲,主要責任應承擔60%~90%,次要責任承擔20%~40%,輕微責任承擔比例不超過10%。
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醫療過失,醫生依法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具體的規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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