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訴訟程序怎麼走

關於醫療事故訴訟程序如何走的問題,醫療事故訴訟具體程序如下:首先撰寫起訴狀起訴至法院,法院立案後可以聯繫法官申請醫療事故鑑定,等待鑑定結果出來,然後由法院組織雙方開庭,從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宣判。一審若不滿意,可以上訴啓動二審程序。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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