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鑑定去哪做

當患者與醫院發生醫療糾紛的時候,想要確定該事故是否屬於醫療事故的,那麼就必須先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待確定屬於醫療事故後,才能進行相應的處理。那麼,醫療事故鑑定去哪做?本站小編整理有關文章,將在下文中告訴你答案。

醫療事故鑑定去哪做

一、到哪裏去做醫療事故鑑定?

哪裏出具的醫療事故鑑定結果具有法律效力?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爲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設區的市級地方醫學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接管轄的縣(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再次鑑定工作。必要時,中華醫學會可以組織疑難、複雜並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醫療事故爭議的技術鑑定工作。

二、在什麼情況下,醫療事故鑑定會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會可以中止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一)當事人未按規定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材料的;

(二)提供的材料不真實的;

(三)拒絕繳納鑑定費的;

(四)衛生部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可知,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都是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除此之外的其他鑑定機構做出的鑑定都是無效的。希望本站小編整理的文章能夠爲您提供一些幫助,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尋求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