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藥物封存時間多久失效

法律對醫療事故的藥品能封存多長時間沒有明確規定的,對藥物封存後,應該在醫患雙方在場情況下啓封。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十七條,疑似輸液、輸血、注射、藥物等引起不良後果的,醫患雙方應當共同對現場實物進行封存和啓封,封存的現場實物由醫療機構保管;需要檢驗的,應當由雙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雙方無法共同指定時,由衛生行政部門指定。
疑似輸血引起不良後果,需要對血液進行封存保留的,醫療機構應當通知提供該血液的採供血機構派員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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