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殘疾怎樣賠償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殘疾怎樣賠償
律師解析: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殘疾除了賠償患者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外,還需要賠償患者殘疾賠償金、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和後續治療費等費用。
其中殘疾賠償金的計算方式是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月起最高賠償三十年。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