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護理費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醫療事故護理費賠償標準是什麼

醫療事故護理費賠償標準是什麼?

1、護理人員有收人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誤工費的計算標準已在本書有關誤工費賠償金額計算公式部分進行了詳盡的闡述,在此不贅言。

2、護理人員無收人的或者僱傭護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此處所謂“無收人”,是指本人生活來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給,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維持本人正常生活者,主要指城鎮待業人員和鄉村未參加勞動的人員,包括在校的大中專學生、各類中小學校在校學生、其他未參加工作的16歲以下的少年,以及鄉村已達勞動年齡但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等。其計算公式爲:

護理費賠償金額=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二、護理費計算相關司法解釋

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人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爲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護理費的計算應視護理人員有無收人而分別適用不同的計算標準。

三、醫療事故賠償項目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0條的規定,醫療事故賠償的項目包括11項,具體爲: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並較爲明確地規定了賠償項目的計算標準和計算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