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醫患糾紛處理辦法是什麼?

當醫生面臨疑難雜症的時候,誤診的風險就會增加。如果處理不好,就可能導致醫患糾紛的發生。我國每年都發生大量的醫療糾紛案件,有些醫生甚至忍受不了長期的干擾,而選擇用極端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面對醫患糾紛,醫生要學會處理,那麼醫生醫患糾紛處理辦法是什麼?下面小編給大家做個簡單介紹。

醫生醫患糾紛處理辦法是什麼?

一、醫生醫患糾紛處理辦法是什麼?

醫務人員一旦確定所接診的病例有發生醫療糾紛的可能,要對該患者進行重點管理、重點溝通,必要時要在全組、全科進行討論,爭取把醫療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面對不同風險等級的患者,要採取不同的管理模式,但總的來說,以下幾方面必須引起注意:

強化醫療告知,增進醫患溝通。現實中,影響醫患溝通的關鍵因素主要是時間問題,此時,醫務人員要抽出足夠的時間與患者進行溝通,包括當前的診療方案、患者當前的病情、服用的藥物、接下來要採取的診療措施等,讓雙方建立認同感和參與感。其中,告知對象首選應爲患者本人,當患者處於昏迷狀態、精神病,或者是未成年及需要進行保護性醫療的,要告知其近親屬,若情況緊急要告知醫療機構負責人,並做好記錄工作。

二、醫療糾紛的發生原因有哪些?

醫療糾紛通常是由醫療過錯或患者單方面不滿引起的。醫療過錯是指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等醫療活動中的過錯。這些過錯往往導致病人的不滿意或造成對病人的傷害,從而引起醫療糾紛。

除了由於醫療過錯引起的醫療糾紛外,有時,醫方在醫療活動中並沒有任何疏忽和失誤,僅僅是由於患者單方面的不滿意,也會引起糾紛。這類糾紛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醫學知識,對正確的醫療處理、疾病的自然轉歸和難以避免的併發症以及醫療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於患者的毫無道理的責難而引起的。亦有人稱之爲醫療侵權糾紛,即醫療服務的提供者與接受者之間對醫療行爲及其後果是否侵權及侵權責任的爭議。

綜上所述,作爲每一位醫護人員,都應該掌握一些醫生醫患糾紛處理辦法,這樣遇到醫療糾紛的時候也不會束手無策。發生醫患糾紛,醫生首先要安撫患者情緒,然後仔細檢查對患者開出的診斷證明,如果是自身原因所致,要主動承擔責任。如醫生沒有責任,患者家屬仍然胡攪蠻纏的,醫生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或者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