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賠償爭議怎麼和解?

解決醫療事故賠償問題的方式有很多種,比如,協商和解、調解、仲裁以及訴訟等。但是透過和解的方式解決醫療事故賠償是最有優勢的,一方面可以儘快的得到賠償,另一方面可以節約司法成本。下面,本站小編爲您解答醫療事故賠償爭議怎麼和解的問題。

醫療事故賠償爭議怎麼和解?

醫療事故賠償爭議怎麼和解

1、申請

申請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正式申請書

(2)相關證明材料

(3)條例規定的其他材料

2、審查

按條例規定對申請進行審查,10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審查內容爲:管轄範圍,申請人資格,時限,是否進入素所那個程序或調解結案等。

3、通知

將受理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移交

自作出受理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有關材料移交市醫學會組織首次鑑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5、鑑定

由市醫學會按條例規定組織專家進行鑑定,市衛生局對鑑定的人員資格和專業類別、鑑定程序進行審覈。

6、鑑定結論

7、調解

經鑑定,已確定爲醫療事故的,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簽署調解委託書,按自願原則和條例規定,就賠償進行調解。

8、結案

調解成功,製作調解書;調解不成,本案進入法律程序。

以上就是小編爲您整理的關於醫療事故和解的方式的內容。關於醫療事故的內容,除了掌握處理的方式,你還需要醫療事故的等級鑑定標準以及醫療事故的賠償標準和賠償範圍,這些問題對於醫療事故的受害者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內容。這些內容在本站網站你都可以透過諮詢律師獲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