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責任保險追溯期是什麼意思

一、醫療責任保險追溯期是什麼意思

醫療責任保險追溯期是什麼意思

追溯日期是期內索賠制保單的一個最重要的確定保險責任的時間標準。保單承保的保險責任事件必須發生在保單規定的追溯日期之後,保險公司才承擔合同規定的賠償責任。一般而言,對於第一次購買期內索賠制責任險保單的投保人,追溯日期是保單的生效日期

二、追溯期時效

保險追溯期是指自保險期間開始向前追溯約定的時間期間,投保人連續投保,追溯期可以連續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年。追溯期的起始日不應超過首張保險單的保險期間起始日。追溯期由保險合同雙方約定,並在保險合同中載明。

三、不再追訴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①法定最高刑爲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爲5年。

②法定最高刑爲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爲10年。

③法定最高刑爲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爲15年。

④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爲20年。如果20年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後,仍然可以追訴。

四、醫療責任保險的規定

醫療責任保險是指,投保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在保險期內,因醫療責任發生經濟賠償或法律費用,保險公司將依照事先約定承擔賠償責任。具體地醫療責任保險是指按照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由保險公司向被保險人收取一定的保險費,同時承擔對被保險人所發生的醫療事故給付賠償金的責任。既可由醫生個人投保,也可由醫院投保,保險公司承擔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在從事與其資格相符的診療護理工作中,因過失發生醫療事故造成的依法應由醫院及醫務人員(即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在我國關於醫療責任保險的追溯期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每一位公民都需要遵守。透過閱讀以上全文想必大家對於醫療責任保險追溯期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瞭解。希望小編的回答可以幫助到大家,若你還有其他問題,歡迎諮詢網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