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拒收病人如何投訴

可以向當地衛生局進行投訴。
對於病人的初步診治、搶救,任何醫院的醫生都不能推諉患者,必須做出初步的診治。按照醫療核心制度的首診負責制規定首診科室應建立病人住院檔案,嚴格按照服務工作流程對病人進行診治,不得推諉病人;對急診搶救病人應爭分奪秒,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救治或延遲救治。
還明確規定:凡在接診、診治、搶救病人或轉院過程中未執行上述規定;推諉病人者,要追究首診醫師、當事人和當事科室的責任。所以,不管是什麼級別的醫院,所有的醫生對接診的病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診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二十九條
醫療機構收治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實行先收治、後結算的辦法,任何醫療機構不得以費用爲由拒收病人。

醫院拒收病人如何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