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損害責任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醫療損害責任訴訟時效是多久?

醫療損害責任訴訟時效是多久?

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分期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對法定代理人請求權的訴訟時效】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二、醫療訴訟適用哪些原則

1、過錯責任原則

是指以行爲人主觀上有過錯爲承擔民事責任的充要條件,即行爲人僅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就不承擔民事責任。在過錯責任下,對侵權行爲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受害人有義務舉出相應證據表明加害人主觀上有過錯,以保障其主張得到支援。加害人過錯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對其賠償責任的範圍產生影響。

2、無過錯責任原則

是指損害發生後,不以行爲人的主觀過錯爲責任要件的歸責標準,即不因行爲人主觀上有無過錯,只要行爲人的行爲和所管理的人或物與造成的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他就應承擔民事責任。同樣無過錯責任原則僅適用於法律特別規定的場合。醫療侵權行爲適用該原則,而這原則又常常和保險制度、損害分擔制度聯繫在一起。

3、公平責任原則

是指當事人雙方對損害的發生均無過錯,法律又無特別規定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公平的觀念,在考慮當事人雙方的財產情況及其他情況的基礎上,責令加害人對受害人的財產損害給予適當補償,由當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擔損失的一種歸責原則。

醫療訴訟的訴訟時效適用於民事訴訟的訴訟時效,一般情況下是三年,醫療訴訟訴訟的過程中適用的原則包括過錯責任的原則,無過錯的責任原則還有公平責任的原則等,按照原則進行相應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