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調解的條件是什麼

醫療事故糾紛調解的條件如下:
一、參與和解的患方要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二、參與和解的醫方需是醫院的法定代表人即院長參加調解。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醫療事故調解的條件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