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醫生非法行醫罪怎麼判

實習醫生非法行醫罪怎麼判
實習醫生是在醫院實地接受臨牀培訓的人員,其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行爲構成非法行醫。 我國刑法規定:非法行醫造成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者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或者死亡的;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有傳播、流行危險的;使用假藥、劣藥或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衛生材料、醫療器械,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後,再次非法行醫的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公安機關應以非法行醫罪立案追訴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的處罰; 若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爲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