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高新徵地補償有哪些規定?

一、洛陽高新徵地補償有哪些規定?

洛陽高新徵地補償有哪些規定?

1、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地類、面積、位置和用途

徵收高新區豐李鎮小作村集體土地4.1625公頃,全部爲建設用地。四至範圍:東至後河村水澆地,南至小作村居民區及國有用地,西至洛陽西南環繞城高速,北至小作村水澆地,擬作爲工業項目建設用地。

徵收高新區豐李鎮貟莊村集體土地15.5806公頃,其中農用地7.979公頃(耕地7.3623公頃、園地0.1966公頃、其他農用地0.4201公頃)、建設用地7.6016公頃。四至範圍:地塊1東至貟莊村水澆地,南至貟莊村果園,西至貟莊村居民點,北至國有公路;地塊2東至貟莊村水澆地,南至貟莊村水澆地,西至貟莊村水澆地,北至貟莊村果園,擬作爲工業項目建設用地。

2、徵地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河南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豫政〔2016〕48號)規定執行;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洛陽市建設徵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洛政辦〔2018〕49號)規定執行。

二、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徵收土地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到洛陽高新區土地和建設服務局(高新區濱河北路20號,聯繫電話:64320262)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內未進行補償登記的將依法進行處理。

自通告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徵地範圍內擅自建設建(構)築物,進行室內裝修,否則按違法建築無償拆除。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徵地範圍內搶種搶栽樹木、花草和增添地面附着物。對於不聽勸阻者,一律不予登記,不予補償,情節嚴重的由司法部門查處。

該批次用地的徵地拆遷工作由高新區管委會負責統一組織協調。徵地拆遷涉及的單位和個人要積極支援和配合,共同搞好調查、登記、確認和補償安置工作。

綜上所述,洛陽的徵地補償的相關規定如上所示,特以規劃了各土地的用地用途,包括件數、工業、農業等多種土地用途,且土地的使用者需在某個時間內去辦理補償登記,具體的登記資訊如上,對於已徵收的土地則在規劃範圍內,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