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農村戶口按照城鎮標準進行賠償

在我國對戶口的區分主要分爲兩類,包括城鎮戶口與農村戶口。其中,在發生意外涉及到賠償的時候,戶籍不同,那麼具體的賠償標準也是不同的。不過實踐中,有些情況下,農村戶口按照城鎮標準進行賠償。那究竟什麼情況下才能這樣做呢?本站小編爲你做詳細解答。

哪些情形農村戶口按照城鎮標準進行賠償

一、哪些情形農村戶口按照城鎮標準進行賠償

雲南省《雲南省高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會議紀要》第四項第11條規定了種農村戶籍按照城鎮標準進行交通事故賠償的三種情形:

(一)農村居民能夠提交其在城鎮的合法暫住證明(暫住證),在城鎮有相對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連續居住、生活滿一年的,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城鎮居民標準計算。具體包括:

1、在城鎮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並在城鎮務工、生活;

2、在城鎮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不以農業收入爲生活來源;

3、在城鎮連續居住並經商一年以上;

4、戶籍所在地基層組織系村民委員會,但本戶已被徵地,成爲“失地農民”;

(二)農村居民在城鎮上學,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城鎮居民標準計算;

(三)因同一事故造成人身損害,受害人既有城鎮居民又有農村居民的,所有受害人的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均按城鎮居民標準計算。

二、如何從戶口本確定城鎮居民?

首先,凡戶口薄上戶別欄註明爲“非農業戶口”的爲城鎮戶口,戶別欄註明爲“農業戶口”或者“農業家庭戶”的爲農村戶口;

其次,現在辦理的戶口薄通常戶別欄註明的是居民家庭戶,區別農村與城鎮戶口主要以“職業欄”判定:

如果職業欄註明的是“其他職業”或“無業”爲城鎮戶口。當然也有些職業欄未填,在何時由何地遷來本址欄如註明爲“未徵地農民農轉居”爲農村戶口,“未徵地農民農轉非”、“已徵地農民農轉非”、“未徵地轉爲已徵地”等情況的,爲城鎮戶口。

通常情況下,如果是農村戶口的人要求進行賠償的話,則一般是按照當地關於對農村戶口的賠償標準進行,但在上述幾種情況下,規定也是可以將賠償按照城鎮的標準進行的。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