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商鋪有賠嗎

拆遷商鋪有賠嗎
律師解析:商鋪被徵收有賠償。
根據規定,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
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拆遷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在規定的過渡期限內,按照所涉及的在冊工人數或者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的實際從業人數給予一次性最低工資補償。
其中過渡期18個月以內的,補償6個月;
過渡期18個月以上24個月以下的,補償10個月;
由於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從逾期1個月起每逾期1個月,補償1個月。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爲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