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拆遷商戶有補償嗎?

一、商鋪拆遷商戶有補償

商鋪拆遷商戶有補償嗎?

有。這個補償承租人是需要與出租人協商解決的,法律法規並沒有規定商鋪拆遷,租戶就一定會有賠償的,對於給承租人造成的實際損失,承租人是可以要求出租者承擔賠償責任的。

任何地方進行拆遷,都要將拆遷補償辦法進行公示。對於拆遷中的裝修費補償,承租人是能夠得到一部分的,拆遷辦應與房東或承租人商量裝修補償費,雙方進行評估,評估下來,應得多少就是多少,而且承租人當初裝修的花費,也應得到相應的補償。

二、商鋪拆遷補償法規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拆遷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在規定的過渡期限內,按照所涉及的在冊工人數或者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的實際從業人數給予一次性最低工資補償。其中過渡期18個月以內的,補償6個月;過渡期18個月以上24個月以下的,補償10個月;由於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從逾期1個月起每逾期1個月,補償1個月。拆遷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門核發的《房屋租賃證》所載明的租金標準的50%補償,直至回遷。

三、拆遷資產補償費用

1、實踐中關於土地補償費用存在的問題。

門面房一般用來出租。租賃的土地分爲租賃國有土地和租賃集體土地兩種。門面房拆遷必然會導致這種租賃關係的終止,那麼承租者和業主在租賃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據《條例》規定,拆遷補償對象是國有土地上的建築物及附屬物,對空地或淨地的補償,拆遷法規並沒有做出統一的規定。對集體土地上的建築物拆遷也沒用規定。

門面房大部分是直接透過招拍掛或劃撥的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但土地管理法中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方面,僅規定給予適當補償,但沒有詳細的規定。

全國各地方的拆遷土地補償,往往與房屋、建築物補償計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況大量存在,使得權利人的權益無法獲得相應的合理補償。同時,這也是我們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在制訂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檔案的時候,應當加以保護的地方,有關部門能應該重視,律師辦案過程中更應當運用嫺熟的技巧解決。

2、房屋、建築物補償費用確定問題。

對於房屋、建築物的補償,應當以相關房產證明登記的建築面積爲計算標準。因爲歷史原因無法辦理房產證明和土地證明的,可經實際丈量確定。房屋、建築物的價值一般應由拆遷人、被拆遷人共同委託評估公司,評估公司根據相關評估技術標準,確定房屋、建築物的實際價值。

3、設備補充費用按照重置成新價計算

設備搬遷安裝費用應當按國家和當地規定的貨物運輸價格、設備安裝價格計算。機器設備分爲兩類:一類是可搬遷設備;二是不可搬遷設備;可搬遷設備因拆遷而引起的損失費又可分爲實物損失費和功能損失費。實物損失費包括拆卸費用、運輸費用、安裝費用、調試費用等。功能損失費用包括搬遷引起的機器精度下降、不合格產品的增多。對於不可搬遷設備,拆遷會導致該設備的廢棄,故應結合其成新和重置價,計算設備重置成新價,對所有人進行補償。

在拆遷的實際操作中,拆遷非住宅房屋,其設備搬遷和安裝費用,每個地方應當有確定的標準;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照設備重置價結合成新給予補償。

由此,商鋪被拆遷商戶肯定是有補償的,除了正常的房屋產權使用的補償以及搬遷安置費的補償之外,如果商鋪是在經營期間被拆遷的,國家還會對商鋪的停產停業損失進行一定的補償。具體的補償數額除了評估商鋪的自身價值之外,還要看當地的財政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