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和注意事項有哪些內容

一、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和注意事項有哪些內容?

2021年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和注意事項有哪些內容

房屋拆遷補償的標準可以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執行,一般是參考被拆遷房屋周邊房屋市場價進行評估的。

相關法律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覈評估。對複覈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第二十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透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徵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二、徵地公告包括什麼內容

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徵用土地方案批准檔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徵用土地公告,該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徵用土地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徵地批准機關、批准文號、批准時間和批准用途;

2、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麪積;

3、徵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

4、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徵用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

2、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

5、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

6、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綜合上面所說的,房屋是可以進行拆遷的,但是對於拆遷的標準都是有所不同的,一般不同的地方所制定的條款就會不一樣,而對於當事人特別要注意的就是拆遷者對於被拆遷者的補償價格,是不能低於原來的生活水平,不然的話就會很容易引起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