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修路徵地補償標準都有哪些規定

我國的經濟在飛速的發展的同時,交通也在不斷的發展。爲了國民經濟水平能夠更好的增長,我國一直對公路交通持續的投入着。那重慶修路徵地補償標準都有哪些要求呢,下面小編就這一問題爲你進行相應的解答。

重慶修路徵地補償標準都有哪些規定

重慶市土地徵用賠償辦法相關情況參考如下:

一、徵用土地,建設用地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

徵用土地的土地補償費,爲該耕地(多種經營地、牧草地、果園地和養殖水面按耕地算,其他非耕地2畝折算爲1畝,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下同)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市區內的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由市人民政府統一確定;市區外的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由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以鄉鎮爲單位確定;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劃定的菜地、糧食制種地、專用魚池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按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2倍到1.5倍計算,下同)的6至10倍。徵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用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地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人均耕地數量等於確權發證的耕地面積與0.5倍非耕地面積之和除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總人口)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爲該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頃被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以上 徵用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照《重慶市土地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執行

二、地上建築物補償以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和農村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的合法面積爲準計算,

構築物按實計算。青苗補償按徵地時實施種植面積計算。未經批准佔用耕地成片栽種的一般樹木,按糧食類青苗補償標準計算補償費。零星裁種的一般樹木按實補償。果園、茶園、桑園、苗圃、花園按當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2至1.5倍計算補償費。

三、對農轉非人員安置實行徵地統籌費調劑使用辦法。

統籌費由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按市區每畝3000元,其他區縣(自治縣、市)每畝2000元的標準向建設用地單位收取,專項用於徵地農轉非人員安置的統籌調劑。戶口分別在2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夫妻爲同批住房安置對象的,合併爲l戶安置住房。住房安置對象在2個或2個以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有住房的,在徵地拆遷時只安置1次住房。

四、徵地拆遷範圍內的建築物、

構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其所有人按徵地拆遷方案規定的時限自行拆遷。

在規定時限內搬遷的拆遷戶,其搬家補助費按戶一次性計發,3人以下(含3人)每戶不超過300元,3人以上海戶不超過500元。臨時過渡戶技2次計發。

因建設需要,被拆遷戶須提前搬遷過渡的,從過渡之日起以批准徵地時的在籍戶口爲準,發給搬遷過渡費或搬遷補助費。屬統建優惠購房安置的,覈實際過渡時間計算,每人每月發給80至100元搬遷過渡費;屬貨幣支房、自建住房的,每人一次性發給300元至500元搬遷補助費。

主要是根據徵收土地的當地實際經濟水平進行相應的制定的。這類徵收的補償除了對土地本身進行補償外,還對土地上的附着物、青苗費和安置費都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補償,來保護這類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