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拆遷賠償不繳納增值稅,我國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土地增值稅:(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收、收回的房地產。《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