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中,補償不合理有哪些維權方式?

一、徵地拆遷中,補償不合理有哪些維權方式?

徵地拆遷中,補償不合理有哪些維權方式?

國家徵用農村土地有不同意見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可在法定期限內向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

《徵用土地公告辦法》規定,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依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公民對土地徵收補償款有爭議的,是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

二、徵收土地的程序是怎樣的?

1、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根據省或國務院徵用土地批准檔案批准的《徵用土地方案》在徵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村爲單位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予以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內容

2、報批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將公告後的土地補償、安置方案,連同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的意見及採納情況報市、縣人民政府審批。

3、批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市、縣政府將徵求意見後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後,並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並交由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4、土地補償登記

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應當在徵用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點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

5、實施補償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按規定支付徵地補償安置費,被徵地單位和個人按期交付土地。

綜上所述,政府部門下達徵地公告後,會有一個月的公示期,如果這個期間,當事人認爲徵收補償不合理,維權的方式主要是複議或者行政訴訟。當事人準備訴訟之前要寫一份行政訴訟狀,其中被告應該是當地的政府徵地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