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農村拆遷補償如何規定?

山東作爲一個農業大省,爲我國糧食安全作出了重要的貢獻,但是隨着山東經濟的發展,也越來越重視對城市的規劃,那麼拆遷就成了必然的趨勢。一旦對農民的用地進行拆遷徵用,就必須給予他們一定的補償,來滿足他們日常生活生產的需要。下面本站小編將爲您講解山東省農村拆遷補償標準的具體規定吧!

山東省農村拆遷補償如何規定?

山東省農村拆遷補償標準

一、山東省農村房屋拆遷補償安置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築面積,一般以房產權證、農村宅基地使用證或者建房批准檔案的記載爲準。如記載與實際不符的,除違章建築外,應以實際爲準。補償安置的時間界點:

1、徵地公告時,已取得建房批准檔案且新房已建造完畢的,對新房予以補償,對應當拆除而未拆除的舊房不予補償。徵地公告時,已取得建房批准檔案但新房尚未建造完畢的,應當立即停止建房,具體補償金額可以協商議定。

2、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3、違章建築、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以及徵地公告後擅自進行房屋及其附屬物新建、改建、擴建的部分,均不予補償。

4、同一拆遷範圍內,既有國有土地、又有集體土地的,國有土地範圍內的拆遷房屋補償安置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執行;被徵集體土地範圍內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按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規定執行。

二、房屋的補償安置方式

1、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補償安置

(1)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

(2)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爲:(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3)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徵地單位委託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公佈。

2、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補償安置:

(1)對未轉爲城鎮戶籍的被拆遷人應當按下列規定予以補償安置。

(2)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範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並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

(3)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爲:(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被拆遷人申請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審批程序,按照國家和當地農村住房建設的有關規定執行。

(4)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被拆遷人不得再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則應當是使被拆遷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遷而降低。

三、拆遷房屋其他補償項目

應瞭解並告知當事人,還應當補償被拆遷人搬家補助費、設備遷移費、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並自過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拆遷非居住房屋的補償:

1、拆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與其他單位、個人共同舉辦的企業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爲: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由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

3、其他補償:還應當補償被拆遷人下列費用:

(1)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貨物運輸價格、設備安裝價格計算的設備搬遷和安裝費用。

(2)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重置價結合成新結算的費用。

(3)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的適當補償。

四、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屬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構築物的補償,按照當地有關地上附着物標準執行。

1、當事人經協商對被拆遷房屋價格達不成一致時,律師應提醒委託人及時聘請評估機構依法評估。

2、房屋重置價格,是指採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重新建造與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房屋的正常價格。拆遷房屋的評估價格不包括房屋的裝飾價值。房屋裝飾應單獨出具評估報告。

3、估價時點爲土地徵收公告之日。

4、居住房屋只評估單價,非居住房屋評估總價。

5、評估報告:估價機構應按《房地產估價規範》的規定格式出具評估報告,評估報告應由註冊房地產估價師簽名,經估價機構審覈並加蓋機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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