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西省桂林市陽朔縣徵地補償標準

廣西省桂林市陽朔縣各區片土地補償標準如下:

2021年廣西省桂林市陽朔縣徵地補償標準

陽朔鎮的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於57024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於20736元/畝;集體土地未利用地在5184元/畝到20736元/畝之間。

白沙鎮的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於56241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於20451元/畝;集體土地未利用地在5112元/畝到20451元/畝之間。

高田鎮的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於55154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於20056元/畝;集體土地未利用地在5014元/畝到20056元/畝之間。

興坪鎮的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於55024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於20008元/畝;集體土地未利用地在5002元/畝到20008元/畝之間。

福利鎮的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於53754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於19547元/畝;集體土地未利用地在4886元/畝到19547元/畝之間。

普益鄉的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於53592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於19488元/畝;集體土地未利用地在4872元/畝到19488元/畝之間。

葡萄鎮的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於53336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於21334元/畝;集體土地未利用地在4848元/畝到21334元/畝之間。

楊堤鄉的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於53306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於19384元/畝;集體土地未利用地在4846元/畝到19384元/畝之間。

金寶鄉的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於50452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於18346元/畝;集體土地未利用地在4586元/畝到18346元/畝之間。

以下特殊情況,各市人民政府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經依法履行聽證和告知程序後,對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予以適當提高並公告後實施:跨區域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差距過大;水田、園地、菜地、魚塘等卻需要提高徵地補償標準的情況。

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徵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該標準爲保護性標準,根據國家徵地相關立法精神,徵收農民土地補償,以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爲宜,其次,因對土地利用較好,而使土地年產值遠高於區委平均產值的,如在土地上種植經濟作物,利用農用地開展特殊種植、養殖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獲得更高補償。

如你對該標準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歡迎諮詢專業拆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