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陽市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一、國家徵地補償標準

當陽市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爲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

二、湖北省當陽市徵地補償標準

1、一類區片區片範圍:玉陽辦事處(含望城村、三里巷村、東羣村、(含玉泉風景區、子龍巡、合意村、關陵廟村、巖屋廟村、雄風村、官道河村)、壩陵辦事處(含羣力村、壩陵村、北九山林場、南九山林場、何畈村、國河村、蘇河村、花園村、文河村、童臺村、慈化村、魯山村)、王店鎮(木店村)。

補償標準:耕地:41280元/畝;菜地:57792元/畝;果園:45408元/畝;茶園:45408元/畝;精養魚池:53664元/畝;林地:28896元/畝;未利用地:20640元/畝。

2、二類區片區片範圍:玉陽辦事處、玉泉辦事處、壩陵辦事處、王店鎮除一類區片區域外的其他行政村;兩河鎮、草埠湖鎮、廟前鎮、育溪鎮、河溶鎮、半月鎮的所有行政村。

補償標準:耕地:35640元/畝;菜地:49896元/畝;果園:39204元/畝;茶園:39204元/畝;精養魚池:46332元/畝;林地:24948元/畝;未利用地:17820元/畝。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透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當陽市政府按照規定依法徵地,必須按照規定給予農民一定的補償,至於如何補償,當陽市制定了相應的徵地補償標準,當陽市徵地補償標準主要是進行片區分類,不同的分類片區的補償標準略有不同,當陽市人民可以找出自己所在的類區片區檢視自己的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