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市徵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是什麼?

四川綿陽的農民在自己所屬的土地上栽種的農作物大部分都是用來維持家庭的生計的,如果此時農民的土地要被國家徵收用作公共使用就肯定會農民造成很大的損失,爲了補救必須要求政府作出補償。下面一起來看看綿陽市徵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是什麼?

綿陽市徵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是什麼?

綿陽市徵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和國土資源部《徵收土地公告辦法》的有關規定,依據已經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土〔2014〕141號文批准的綿陽市2013年第12批城市建設用地《徵收土地方案》,現將其《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

(一)被徵收土地的位置:被徵收土地位於涪城區青義鎮興龍村3社。

(二)被徵收土地的地類和麪積:批准徵收土地總面積71.9295畝。其中耕地53.1945畝,園地0.9345畝,林地17.7705畝,其他農用地6.7815畝,建設用地10.6815畝,未利用地0.3375畝。

(三)被徵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詳見附表)。

(四)此次徵地應安置農業人口108人。

二、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

(一)土地補償費的標準:耕地(含園地)土地補償費補償標準爲2.03萬元/畝 ;非耕地(含其他農用地、林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土地補償費補償標準爲1.01萬元/畝。

(二)土地補償費的數額:127.919萬元。

三、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

(一)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耕地(含園地) 安置補助費補償標準2.4766萬元/畝;非耕地(含其他農用地、林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安置補助費補償標準1.2383萬元/畝。

(二)安置補助費的數額:156.0622萬元。

四、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由市土地統徵儲備中心撥付給涪城區人民政府,並由其轉撥付給青義鎮人民政府,用於安排被徵地人員的生產、生活。其中:應安置人員108人符合社保安置條件,納入社會保障安置,社保資金繳付按綿陽市人民政府綿府發〔2012〕39號文的規定執行。

五、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的標準:

1.青苗補償標準爲徵地統一年產值的65%;

2.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爲:按《綿陽市徵收集體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執行。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由市土地統徵儲備中心撥付給涪城區人民政府,並由其撥付給青義鎮人民政府,並全額轉支付給被徵收土地地上青苗及附着物的所有權人。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將徵收範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範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多數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爲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徵收土地。

被徵收了土地的綿陽市民可以根據自己的損失再結合上述的標準得出自己應得的補償是多少,如果認爲補償費沒能足夠彌補損失就可以與政府協商,協商不成就可以委託本網律師訴訟或者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