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徵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如何規定?

隨着現代化的建設和基礎設施的不斷晚上,國家爲了促進經濟發展,會對農民土地進行徵收。爲了確保公民權益不受損害,生活質量不降低,國家會對土地使用者提供徵地補償。那麼攀枝花市徵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呢?

攀枝花市徵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如何規定?

農村土地徵收賠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構成。

一、土地補償費

土地徵收的土地補償費是如何計算的呢?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透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二、土地徵收的安置補助費

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透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三、青苗補償標準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四、其他附着物的補償標準

徵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築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準,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用地單位佔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它非農業建設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佔用稅。

五、農村徵地補償標準要求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透過上述文字介紹,相信大家對攀枝花市徵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有了進一步認識。對於青苗和附着物的徵地補償還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於剛剛播種和成熟期的補償標註都不一樣,主要根據產值進行補償,同時不同地區的補償標準也有所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