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款有糾紛怎麼辦?

拆遷補償款有糾紛怎麼辦?

一、拆遷補償款有糾紛怎麼辦?

拆遷補償款有糾紛可以提出民事仲裁請求、或者是民事訴訟請求。發生此類糾紛,具體可以採取以下辦法:

1、行政裁決

對拆遷人與被拆遷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安置協議,就補償安置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並告知當事人可以按照《拆遷條例》向有關部門申請裁決。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實施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的內容包括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2、行政或司法強制

(1)行政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拆遷管理部門提請公安部門強制拆遷。

(2)司法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行政強制或司法強制只能選一種。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請或申請強制拆遷,必須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訴訟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的約定的搬遷期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二、拆遷補怎麼償?

房屋拆遷一般可以採取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或者可以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

1、貨幣補償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2、產權調換

產權調換通俗了說就是以異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進行產權交換,被拆遷人失去了被拆遷房屋的產權,調換之後擁有調換房屋的產權。產權調換有回遷房和安置房之別,調換標準由地方政府制定。

3、結合型補償,這種補償方式就是指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

爲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未來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等相關部門可以實施房屋拆遷行爲,但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補償金,通常需要協商確定補償款之後纔可以落實拆遷行爲。協商達成一致之後,各方當事人會簽署房屋拆遷補償協議,之後各方需要遵守該協議履行自己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