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拆遷有遺產糾紛怎麼辦?

農村拆遷有遺產糾紛怎麼辦?
一、農村拆遷有遺產糾紛怎麼辦?

繼承的房屋被拆遷,產生繼承糾紛的,可以透過以下途徑解決糾紛:

1、協商解決。

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透過友好協商、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進而解決糾紛。

2、調解解決。

在有關組織(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中間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分清是非、明確責任,並透過擺事實、講道理,促使雙方當事人自主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

3、訴訟解決。

當事人透過上述途徑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

二、房產繼承過戶一般程序是什麼

1、房屋評估:

繼承人需要透過評估公司對所繼承的房屋進行市值評估。

房產評估依據主要是房屋地段、坐向、樓層、樓齡等,評估公司會按照以上評估依據進行專業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

繼承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

辦理繼承公證需要繼承人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如有遺囑需要出示並提交被繼承人所立遺囑(原件)。如果有繼承人願意放棄繼承權,其他繼承人在辦理繼承公證時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

繼承人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辦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爲產權登記做準備)。

4、繼承登記:

繼承人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

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領取並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遞交房屋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資料,之後有辦理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覈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其他情況:

經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房產繼承,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

無論是遇到了何種類型的拆遷糾紛,只要是在拆遷的過程中,被拆遷人之間因爲遺產、房屋產權、宅基地使用權等事項產生糾紛的,此時實施拆遷行爲的行政機關就不得繼續拆遷,必須要等到繼承糾紛、房屋產權糾紛等事項處理完畢之後纔可以繼續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