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村並鎮是屬於徵地拆遷嗎
“合村並鎮”其法律性質基本上就是土地徵收。因此,被徵收人首先要注意這類項目是否有徵地批文。徵地批文是徵地拆遷中的核心檔案,也是徵收項目能否啓動的重要依據,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爲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准的建設項目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爲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准。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外,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爲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村民沒有見到這份檔案,那麼徵地拆遷可能就存在程序上的違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徵收補償方案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第十四條被徵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拆遷補償標準
1、房屋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者的損失,並根據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按照平方米來計算。
2、週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補償費,用於鼓勵流離失所的家庭積極協助房屋拆遷,如自願搬遷到郊區或不要求安置單位重新安置房屋。
我們可以瞭解到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合村並鎮本質上就是屬於徵地拆遷,土地徵收每家每戶給的補償情況都不一樣,有的人少地多、有的人多地少,合村並鎮不論是給錢還是給房,這筆賬咱農民都要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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