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徵地能強拆釘子戶嗎

一、國家徵地能強拆釘子戶嗎

國家徵地能強拆釘子戶嗎

釘子戶的建築在不屬於違法建築的情況下,是不能強拆的。

只有其屬於違法建築時,才能強拆。法律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釘子戶,用來指代某些由於種種原因沒有拆遷,而又身處鬧市或開發區域的房屋。

二、哪些部門可以強制拆遷

根據國務院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建設部的《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規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可以申請強制拆遷,但必須遵守強制拆遷程序。

除以下機關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實施房屋強拆:

1、對於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和設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組織強拆;

2、對於作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經人民法院裁定準予組織強拆;

3、依據《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四條“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後,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規定強制執行。”

4、對於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和設施、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已作出徵收補償決定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經過司法訴訟,已產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組織強拆。

隨着城市化的加速,城市的地域性正逐步擴大,新城建設舊城改造是整個城市建設的主要問題。然而在徵地賠償問題上,政府、開發商與拆遷戶卻難以達成一致,導致拆遷戶不願意拆遷,成爲所謂的”釘子戶”。拆遷問題的核心是平等協商,但是在拆遷過程中,往往是開發商打着公益事業的旗幟,以“整體利益”迫使拆遷戶無條件服從,同時,在補償問題上一般是開發商“一口價”,沒有商量的餘地,拆遷戶只能被動挨打,絲毫沒有平等協商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