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找哪個部門處理?

房屋拆遷找哪個部門處理?

一、房屋拆遷找哪個部門處理?

拆遷人可以向當地政府申請裁決,如果對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拆遷行政管理部門。一般而言,拆遷行政管理部門作出拆遷許可、拆遷決定、拆遷補償裁決等行政行爲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拆遷行政管理部門爲被告。

2、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訴訟中,以人民政府爲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幾種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屬的“拆遷辦公室”充當拆遷人同時又作出許可決定和裁決;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臨時性組織,如“拆遷指揮部”等充當拆遷人,同時作出許可決定和裁決;

(3)由政府專門成立的土地儲備中心充當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決。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糾紛時,出現以上三種情形的,人民政府爲房屋拆遷行政訴訟的被告。

二、房屋拆遷糾紛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房屋拆遷糾紛起訴流程如下:

1、要確認被告。如果是個人,可以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戶籍證明;如果是單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該單位的基本註冊資料。

2、書寫民事訴訟狀。訴狀應說明當事人身份情況、訴訟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爲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提交訴訟狀和證據。準備就緒後,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立案庭的法官會在七天內通知您是否立案。

4、舉證。立案後,人民法院可能會指定舉證期限,要求在期限內提交全部證據材料,逾期提交的證據則不予質證。

5、開庭。立案後,人民法院會安排開庭日期,並提前通知當事人。開庭時應準時到庭,原告無正當理由遲到的,人民法院會裁定按照撤訴來處理。

6、開庭審理。依次需要經過覈實雙方當事人身份、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及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始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官詢問、法庭辯論、陳述最後意見、法庭調解和宣判的程序。

房屋拆遷可能不是那麼順利的事情,總會有人因爲房屋拆遷的問題而不滿意甚至不同意拆遷,或者是感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犯,當然遇到了這種情況首先自己得找相關部門反饋,如果反饋會相關部門處理不了的,那麼就只能透過起訴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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