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補償費需要交稅嗎

一、徵地拆遷補償費需要交稅嗎

徵地拆遷補償費需要交稅嗎

對被拆遷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標準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繳個人所得稅

對因政府城市規劃、基礎設施建設等政策性原因,企業需要整體搬遷(包括部分搬遷或部分拆除)或處置相關資產而按規定標準從政府取得的搬遷補償收入或處置相關資產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透過市場(招標、拍賣、掛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收入,應按以下方式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

1、按照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的應當是因政府行爲而進行的政策性搬遷,因企業自身原因而進行的搬遷不得按照規定執行。搬遷企業取得的政策性搬遷收入應是從政府財政、土地部門直接取得的收入。對搬遷企業直接從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企業取得的補償,不屬於規定中所稱的政策性搬遷收入。企業因政策性搬遷而處置除土地使用權之外的其它資產取得的收入,企業所得稅的處理可以按照規定執行。搬遷企業取得實物補償的,以簽訂補償協議時確定的公允價值確認收入。

2、搬遷企業取得政策性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可自政府搬遷公告、檔案明確的搬遷期限開始之日的次年度起,五年內暫不併入應納稅所得額,五年期滿的當年度,企業應將已實際取得的政策性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按照規定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五年期滿後,因同一搬遷行爲再次取得的政策性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應一次性全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3、從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中扣除的項目限於以下五項:購建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用途或新的固定資產支出、購買土地使用權支出、其它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技術改造支出、安置職工支出。除此之外的其它支出,不得從中扣除。企業按照規定將因搬遷拆除的固定資產或其他資產報廢的損失,或安置職工的其他支出已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不得重複計入扣除。

4、搬遷企業應自取得第一筆政策性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的年度納稅申報時,將政府搬遷檔案、公告,原佔有土地已進行招、拍、掛的檔案,政府確定的政策性搬遷補償收入總額以及實物補償方案、政策性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購買土地使用權、技術改造、購置其它固定資產、安置職工計劃或立項報告等的收支預算,向其企業所得稅的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5、五年期滿的當年度,企業要將重置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購置其它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改良、進行技術改造、安置職工的實際支出計劃、立項檔案等資料,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二、侵佔徵地補償款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徵地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着物補償費。侵佔徵地費,是單位或個人將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徵地補償費據爲己有的行爲;挪用徵地費是單位或個人利用職務之便,將被徵用土地的徵地補償費挪作他用謀取利益的行爲。

1、按照《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爲處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侵佔、截留、挪用被徵收土地單位的徵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2、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二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對於侵佔、挪用徵地補償費的一般主體,即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追究侵佔罪和挪用資金罪的刑事責任;按照《刑法》三百八十二、三百八十三、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對於侵佔、挪用徵地補償費的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追究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責任。

公民取得了土地徵收補償款的時候,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也不會徵收營業稅。一般來說當土地被徵收的時候被徵收人是可以獲得一定的賠償的,如果徵地沒有補償的話,那麼被徵收人是可以向當地的有關部門進行舉報,或者是向法院提起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